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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善戒感天慎勿嫉妒

  憶栖法师讲述

  为人弟子,不可轻慢其师,恶意向道德人,当视之如佛,不可轻嫉,见善代其欢喜。人有戒德者,感动诸天,天龙鬼神,莫不敬尊,宁投身火中,利剑割肉,慎莫嫉妒人之善,其罪不小,慎之慎之。

  这一段经文,是第三小节,说明善心善行,感动天神,慎勿嫉妒。

  佛在经中特别指为人弟子,绝对不可以轻慢老师,及用恶意对待有道德的人,应当将老师和道德之人,看作佛菩萨一样,不可以轻慢嫉妒。‘见善代其欢喜’一句,是修随喜功德。更应当尽心尽力助成善行,身之敬事,口之赞扬,意之喜悦,财物之供养,是助成善行,功德等同。譬如钟表之功在指针报时,然构成钟表的每个零件,都有报时的功德;与人为善,成人之美,功德并没有两样,为什么我们不肯做呢?佛又说:人能持戒清净,德行能感动诸天神明的尊重,如唐道宣律师,感得博叉天王之子侍卫一样。华严经说:‘若能具足持净戒,一切如来所赞叹’,一切鬼神自然恭敬保护。佛又说:宁可自己投身大火烧死,利剑自割死,都不算是苦。要小心谨慎,莫嫉妒善人善事,其罪不小。释门自镜录中有‘妒贤嫉化第四’,详载报应之事,可以参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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