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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法莲华经讲演录

太虚大师讲述
民国十年秋在北京

  妙法莲华经,传入震旦,信受甚盛。初在南方风行,南北朝时,有光宅、嘉祥诸师弘扬;隋时,天台智者大师集其大成,尤阐发无遗。继则贤宗诸师亦甚提倡,李唐之际乃大振于北方。慈恩大师著有玄赞四十卷,讲者多宗之。宋元以降,玄赞佚失,数百年来讲此经者,大都仅依台、贤二教。近时海上交通,始将玄赞一书从日本取回重刊。今以大众因缘,复在北方讲演,故依据之。
  讲演经文之前,有三问题须解释之:一、五乘一乘孰为权实:本经以一乘为宗,就佛出世本怀而言,唯一大事因缘,无二、无三。如一雨之所润,一地之所生,故应以一乘为实,五乘为权。然众生机类各各不同,如三草、二木形相互异,故应以五乘为实,一乘为权。又就佛法言,众生根性虽有差别,然昔以实相为体,如三草二木不离一地所生。就众生法言,实际理地虽平等无二,然离种种差别亦无所谓平等,如一地即是种种山川草木,非除去山川草木别有一地。是以各就一方面言,或以五乘为实,一乘为权,或以五乘为权,一乘为实,皆不违理。
  二、佛性有无孰为权实:就各种经论中,有谓一切有情皆有佛性;阐提不得作佛者,权巧之谈。有谓众生实有五性差别;言皆有佛性者,乃诱导不定性众生权巧之辞。兹以二门解说之:一、就理性行性言:理性则一切众生皆同,以理性即一相无相平等不二之真如性,亦即佛性,故无一众生不完全具足。因众生性与佛性本无二故,皆同一实相故。行性则一切众生不必皆同,以一切众生相乃种种业行所成,业行既异则众生界应各自成差别,故佛性不必皆有。以上二义,各具一理,皆真实了义也。二、就现实门展转门言:吾人现前一念上,观察过去之过去及未来之未来,众生种性皆各不同,决定有五性差别。若于十法界展转缘起上观察,则非有决定性。唯识论上,种子有本有、新熏两说,本有之种子虽不完全,因新熏则可成故。由以上二门,可知众生皆有佛性,其立言虽贯,均不违理。
  三、大乘一乘之异同:此问题,在经论无有明文,而学者每以大乘在三乘之内,以一乘超三乘之外。依本经言,一乘当即大乘也。大有二义:一、大对小而言,然小为大之方便,证小果后回心向大,则无大小之相对。二、大就法体言,法体无二亦无不二,强名为大,或名为一。故大乘与一乘,无二无别。

序经题
明纲宗
序品第一
方便品第二
譬喻品第三
信解品第四
药草喻品第五
授记品第六
化城喻品第七
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
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
法师品第十
见宝塔品第十一
提婆达多品第十二
劝持品第十三
安乐行品第十四
从地涌出品第十五
如来寿量品第十六
分别功德品第十七
随喜功德品第十八
法师功德品第十九
常不轻菩萨品第二十
如来神力品第二十一
嘱累品第二十二
药王菩萨本事品第二十三
妙音菩萨品第二十四
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第二十五
陀罗尼品第二十六
妙庄严王本事品第二十七
普贤菩萨劝发品第二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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