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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见死不救转世为猪

  唐湘清居士撰

  浙江省杭州市有一富翁,家中房屋很广大。一九二六年的春天,富翁的邻居失火,前门已为火焰阻断出路,后屋靠著翁家的墙。邻居全家呼救,声极悲惨,当时富翁的子女,都想开启侧门,拯救邻居全家的性命,可是富翁力加阻止说:‘现在我家的墙阻挡了火,不会延烧到我家中来,倘若开门,那么火焰将乘隙射入,我家也要遭到火焚。’因此大家就坐视不救。过了一会儿,再也听不到呼救声,这时邻居全家七人,都已葬身火窟。就在这年夏天,富翁失足跌毙,他的子女都梦见父亲,很悲惨的说:‘我因为见死不救,冥司罚我投猪,临安某村赵阿保家中的母猪,产了七只小猪,其中确有一只跛足的,就是我。’他的儿子按址寻到赵家,主人赵阿保说:‘昨天母猪产了七只小猪,其中一只跛足的。’赵家就把那只跛足的小猪,送给富翁的儿子,带回养育。这事是富翁的朋友说出来的,为了保持富翁的名誉,隐其姓名。(取材自因果录)

  19.残杀弃婴爱儿跌毙

  据叶伯皋先生说,在以前军阀连年的内战中,各地富室,避居青岛的很多。有一天清晨,青岛市的近郊,有人把私生子弃于路旁,婴孩的身上,系著钞票七百元,上面写著:‘求仁人君子,善抚此孩,洋七百元,以为酬报。’某甲路过那地,看到婴孩身上系的钞票,非但不发救护的善心,反而萌起毒念,把婴孩踏毙,取得钞票回家。抵家后,以五元给他八岁的儿子,他儿子喜极而跳,失足坠楼,脑浆迸裂而死。某甲悔恨交加,将路旁踏杀婴孩的事告诉妻子,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恶,以致使自己儿子立时遭受跌毙的恶报,要与他拼命,哭闹不休,给警察听到,拘捕某甲,以杀人等罪,送法院讯办。(取材自因果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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