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虚大师《佛法与哲学》内容节录
太虚:我虽亦相对的赞成一元论。但我确知事实是无元的,不是一元、二元、多元的。
┌自然论 ┌二元论 ┌唯物论 ┌公神论 哲学┤ │ │ │ └因成论─┴一元论─┴唯神论─┴我神论 |
详见《论哲学》一文。
┌多元┄┄许多原质等糅杂结合者 │二元┄┄即主张心物二元者 本体┤一元┄┄即主张或唯物或唯心或唯实之一元者 │无元┄┄英国经验派之吼模氏及近代实用学派近是。除现象 └ 感觉外,无所谓本体,而罗素氏析观之结果亦近之。 |
●附文:《什么是物》相关节录
这一个问题,我因读了陈君公博之“物”的根据和解释而提出的。但在这里我先要声明一句:我对于陈君的主张和态度,乃相对赞成而不是反对的。然以陈君只说明他思想的出发点是物,而未见明画出物和非物的界线,使别人可以知道陈君所根据的物是什么?所排斥的非物是什么?所以似乎须更下一番正名析辞的工夫才可。这便是我提出这一个问题的缘起。
为造成思想系统的便利起见,我虽亦相对的赞成一元论。但我确知事实是无元的,不是一元、二元、多元的,这里姑置勿论,且来一查看陈君所谓的物和非物。陈君谓:‘首提出“物”作思想上的根据,并不一定要与唯理派挑战’。又谓:‘既相信一元论,那么不是唯物、必是唯心’。据此看来,则陈君所根据的物,似乎是西洋哲学中实在论派的实在。所排斥的非物,似乎是西洋哲学中观念论派的观念。观念即是“共相的理”,反之、即实在应指“自相的事”。西洋哲学书上或译观念论为理性派与理想主义及唯心论,实在论为经验派与现实主义及唯物论。据义、观念论应译为唯理论,实在论应译为唯事论。陈君虽辨用“唯物”一名,于“唯理”、“唯心”二名则杂用之。但唯理论并不是唯心论,而唯事论中却有唯心论,例柏克来、休谟等。则陈君果为排斥唯理派而根据唯事派的事呢?抑排斥休谟等唯心论而主张唯物论的物呢?已使人不知其命意何在了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