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佛教对于体细胞核移植术正确的看法为何?因为台湾有部分的出家师父认为,将某成体(就是病人身上自己细胞的细胞核)植换到一个去核的卵细胞之中,进而启动胚胎,发育出一个与原先成体具有相同遗传讯息的新个体,杀死胚胎之行为不算是杀生。部分的出家师父认为,利用这个胚胎在胚胎发育过程中十四天之内,取干细胞的过程当中,胚胎将被牺牲掉的行为不算杀生。不知这种看法是否正确?请法师开示。
答:杀生与不杀生,佛法里面,就是在戒律里头,讲得很详细,你不能够死在戒条之中。每一条戒都有开、遮、持、犯,譬如你现在生病,医生说一定要用动物的东西来治疗,现在你要不要接受?接受就杀生了。这个里面有两种情形,一种是为自己,我自己宁愿舍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杀生,不愿意杀生来治好我的病。很好,纵然你死了之后,生天,绝不堕落;持戒的果报前天我们讲过,持戒的果报生天,绝不堕落,这是一种选择。第二种,如果你有能力帮助许多众生,那你就可以接受。我有强壮的身体,我可以弘法利生,我可以教化众生,我可以化解许多众生的灾难,这行,这个决定没有问题。小动物舍一条生命帮助你,你做的这些功德都有牠一分,牠做畜生哪能做这个功德?所以,牠也会愿意舍生命来供养你,奉献你,这讲得通,不是讲不通。如果我身体恢复了,依旧还在造业,那就错了;我能够积功累德,能够断恶修善,这是功德,这是可以的。所以怎么样衡量,要看自己起心动念,要看自己的行为。佛法是圆融的,佛法合情合理合法,这也都是无有定法可说,戒律也都是活活泼泼的,不是死的。(憶栖法师)
按:国际广泛认可的相关伦理原则“14天规则”,规定科学家只能在不满14天的胚胎上进行实验。由于14天之前的人类胚胎还未分化出神经等结构,尚不具备人的特征,因此不涉及伦理问题,这一规则便由此而来。问中应当是针对此规则而展开的争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