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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 不得已而从事杀生行业,将利润布施可以吗?

  问:我的公司主要经营一个国家四A级的沙漠旅游区,其中有餐饮服务,经常以蒙古特色肉提供客人。老法师也讲过,学佛人最好不要经营这种行业,可是这个景区如果不提供餐饮服务,客人吃午饭就很困难。我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,只好决定把经营肉食所得的利润全部布施于佛教或慈善事业,请问法师这样做可以吗?

  答:可以。环境我们不能改变,我们心地善良,我们把所得的利润来做一些好事,拿这个功德回向给众生,这样就好。像这些经营餐饮,最好是不杀生,自己不杀生,能够买得到,市场买得到这些肉食,佛法里面讲的三净肉,你没有看到杀,没有听到杀,不为我杀,这样就好。如果不得已一定要自己杀,那么你就学伊斯兰教,你看伊斯兰教宰杀畜生,他不是一般信徒,阿訇,就是他们的修行人。他在宰杀畜生之前,一定诵经、念咒回向给牠,劝牠舍身到好的地方去投生,给牠祝愿,这个心就很难得。杀的时候一定是一刀毙命,让牠少受痛苦,这都是慈悲。所以回教徒,一般的肉食他不敢吃,他一定吃阿訇宰的,有这个道理在。你再以赚的钱给牠回向,给这些众生回向。

  问:我的夫家开餐厅,杀业很重。如果用这些盈余所得布施,是否能减轻我们的罪业?

  答:当然,你能够把赚来的钱拿去做好事,是可以减轻。你要诚心去做,可不要为了赚钱。为了赚钱,你造业就太重了。你把这餐馆,虽然是个海鲜餐馆,也拿来做道场。这些海鲜进来的时候,你天天给牠念佛号,超度这些亡灵,这是好事情,餐厅就是“道场”。

  问:若以自己开肉食火锅店所赚的钱,来做利益众生的善事,并在店内播放《弟子规》,请问是否属善巧方便,不知是否如法?

  答:可以,你这样做已经很难得,也就不容易了。总而言之,这个因果责任还是推脱不了;除非你的发心不是为自己赚钱,不是为自己利益,你这个火锅店是度众生的道场,那你就有功德。你这里面,这些众生全部都超度他,每天做超度的佛事,自己决定不拿赚来的钱提升自己的生活享受,你完全把它当功德做,这可以。如果赚来的钱,还自己来享受的话,你就要还债,你就要负因果责任。那这个事情你还干不干?自己好好去想想。(憶栖法师)

  按:法师也有开示,不当以超度因缘而成食众生肉的借口。若不停止杀生,根本忏不净杀业性罪。做些功德,为其回向,可以消减一些业债,化解一些怨气,做了自然比不做强。但必须知晓,绝不是将功折罪,相互抵销,性罪与业债是不能混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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