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请问佛学会开办的功德主及会长,本身应具备哪些行政条件与品德修养?
答:佛学会的性质跟过去古老的莲社完全相同,只是换了个新名词,这个方式是夏莲居老居士首先提出来的,从前并没有这个名称。我们在国内外提倡佛学会,是受黄念祖老居士的嘱咐。我遇见他之后,头一个他就提出这个问题,他说老师(他的老师就是夏莲居)生前对于佛学会他很重视,希望真正能够建立。他在生的时候只是提出来,没有组织,所以黄老,那时候我在美国,希望我在美国(西方)建立佛学会。佛学会你要问功德主、会长本身要具备哪些条件?现在我们来讲至少要具备三个根,要具备净宗经典的基础学习。至少你这三个根扎下去,就是你能够落实《弟子规》、《感应篇》、《十善业道》,当然更好的是要能落实《沙弥律仪》,因为它是佛教道场。不是佛教道场三个,是佛教道场就四个,这四样能做好,能做得到,多听《无量寿经》。我们采取的本子是夏莲居老居士的会集本,就依这部经就行,这部经总要熟。经里面的道理,修学的方法、境界,都要能懂得,你领导这个团体不会走错路,那真正是无量功德。(憶栖法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