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某些同修只在台湾善果林接受为期一周的《弟子规》师资培训后,就在道场开讲《弟子规》。但本身礼仪、品格上却无法落实圣贤教诲,为众人所诟病。请问这样如法吗?
答:学了《弟子规》之后到处去讲《弟子规》,不能用老师的身分,要用学生的身分就好。为什么?讲的遍数多了,讲总是劝别人,劝别人同时也劝自己,讲的遍数多了,真正讲上个千遍、两千遍、三千遍,自己全做到了,自自然然不知不觉的都做到,所以决定是学生身分。我们出来讲经,李老师就教我,在讲台上是学生,下面听经的人是老师、是监学,这就对了。我在上面提出学习的报告,请大家来指教,请大家来帮助我,来帮助我改正,这样的心态永远在学习,你会有成就。所以我早年讲经的时候说过多次,人家说我喜欢讲经,我说我是练习,我是在学习做报告,我不会讲,所以我天天要讲。我曾经说过,我会讲了我就不讲了,不会讲才要讲,会讲讲它干什么?如果是以老师、法师态度去讲的,那个问题就严重。你自己没有学得好,你教别人怎么能教得好?所以我自己没有学得好,天天讲,我是学生,我在这里学习。不好,请大家来指教,来帮助我,我慢慢来改,这就对了,这是自他统统得利益。(憶栖法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