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请问“带业往生”,“业”是否属有情众生?末学的理解是,我们在念佛诵经时,“业”也和我们一起修,只是我们成就,“业”才能一起得度,同生极乐世界。
答:你把这个业好像看作是个有形体的众生一样,我看你这个语气。业不是这个解释,你这个说法有点像众生附体,众生附体确实可以跟他一起共修,这种情形我们也曾经多次遇到过。好像在不久之前在香港就在我们自己这个道场,有一个附体的同修,她身上有一百二十多个众生,非常痛苦。她也是念佛跟他们一起修,可是有些接受,还有一些不接受,不接受就扰乱,所以她的思想非常混乱,精神意志不集中,很痛苦。于是我们才晓得附体的众生有时候不是一个、二个,会有几百个,这很恐怖。所以这不是业,当然这是不善的业造成这么多冤亲债主。
这个业的范围不是这个意思,这个业是造作,譬如说自私自利,这是业,贪求名闻利养是业,希望得到五欲六尘的享受,贪瞋痴慢是业,这些是烦恼、习气,业是指这些。所以业不是有情众生,有情众生那是你的冤亲债主,跟这个业不一样。冤亲债主要是附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不能往生,为什么?他是个累赘,除非他也修成了,也念阿弥陀佛也求生,你们一起去,这很不容易。如果他是来讨命的,他是来讨债的,他不想学佛,你的功夫成就了,他也去不了。又何况只要有这些冤亲债主附在身上,你的功夫不能成就,他是你念佛诵经的一个障碍,必须要他离开。
凡是遇到这个事情应当跟他谈条件,要好好的劝导他,绝大多数他肯听,肯接受劝导。为什么?冤冤相报,彼此双方痛苦,生生世世不断,所以觉悟了,算了,不要再计较了,可以谈条件,我们或者是诵经,或者是念佛。诵经,我们诵多少部,譬如说我们诵一千部《弥陀经》,一万部《弥陀经》,他接受了,他离开了;或者是给你念十万声佛号,一百万声佛号,专门给你念的,有时候他也能接受他就走了,所以这个要调解。这个业是自己的烦恼习气,带业是带这个,妄想分别执着,一般大乘教里面讲的见思烦恼、尘沙烦恼、无明烦恼,是带这个东西,这叫做带业往生。(憶栖法师)
按:《传地藏法门》建议初学至少持诵200部以上《地藏经》的功德力,回向冤亲债主,一是超度尽孝,再者化解冤业。真发菩提心者,上求下化自利利他,必然有尽孝报恩偿还业债的心。虽然今生业债偿还不完,冤亲超度不尽,但这份心必须有。戒德之人,道护为强,护法戒神皆由戒德所感召,真发菩提心者远离魔障。戒德是修行人避免魔扰的盔甲,菩提心真实是戒德的基础。高僧大德能役使诸天,你我却常被鬼神戏弄,当生惭愧,反求诸己。若想超度化解,必须先修出真实功德。自私自利者难生真实功德,这里一再强调菩提心的真实,化解冤业决非形式上诵了几遍经书,佛法灵与不灵,全因各自真心境界的不同。只要真诚忏悔,精进修行,附体等障碍皆可化解。发生明窍附体时,当事人仍有清醒意识,可自行忏悔,继续修行,只要意志坚定,就算发生在临终时也不会造成往生障碍。至于暗窍附体就相对麻烦,当事人神智不清,或似晕厥,肉身已被附体众生控制,亲人或佛友须随身看护,可佛前代为忏悔。暗窍附体一般不会拖得很久,就算不对治,有些也会自动退身。这类附体若发生在临终,当然会影响念佛往生。东天目山念佛往生纪实中就曾有一真实案例,当事人神志不清不能念佛,众居士代为忏悔,方才化解。这类附体虽然严重,就算发生在临终一直不退身,但随着临终四大逐渐分离,前五根渐坏之际,暗窍附体会自动解除。助念之人不当放弃,继续代为忏悔,坚持念佛助念,当事人虽眼耳舌等浮尘根功能已失,第六识恢复相对清明之后,其神识仍有相对的见闻觉知(八识本有功用,肉身神识渐灭之际本有五神通相对渐显)。再者,临终见佛是其第六识独影境中事,此时只要意念念佛不断,亦可入临终最后际的特殊定境,念佛忏罪后亦可见佛往生。须知四种念佛人中,前两种念佛人临终时是没有往生障碍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