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量寿经答疑节录
念老在《无量寿经讲座》第六十五集中讲:我们说要求离相智慧,大家有可能专门注意离相去了,是要学习,要明白这些事,但是要圆融,不要死于句下。《弥陀要解》答说:“设不从事取舍,但尚不取不舍,即执理废事。既废于事,理亦不圆。若达全事即理,则取亦即理,舍亦即理。一取一舍,无非法界。”这就是依文解义,若是不取不舍才对,我就要不取不舍,这就是“执理废事”。执着了什么?又执着这些情见了,执着了理,把事给废了,你也有执着。既然废了事,离开了事,理就不圆满,理要靠事来显。如果能够了达“全事即理”,这一切事就是理。那么取也是理,舍也是理,“一取一舍,无非法界”。
所以,净土宗的妙谛不是情见所能及的。我们求生净刹,就是至心信乐,愿生彼国。如是求生,就是把我介尔一念心愿,投入弥陀无边的一乘广大的愿海里头。弥陀愿意众生求生彼国,所以摄受了净土,劝大家念佛,求生极乐。底下,我写了两句:这也就是“摄彼弥陀的一乘无边的愿海,入我介尔一念心中。”前头一句好懂,我介尔一念心愿就投入弥陀的愿海里头,那我们就成了一体了。能如是理解,也就很不容易。这样的话,也就是等于把弥陀无量的愿海摄入在我自己的介尔心中。这个费解吗?这里我看还多了一个“摄”字,“本”在我心中。所以十念必生,有愿必满。
○念老开示选录
取舍达到极点,便与不取不舍相等。现在从反面来看。《要解》说:“设不从事取舍,但尚不取不舍,即执理废事。既废于事,理亦不圆。”这就是说如果放弃了一切取舍,放弃了一切修证,只要不取不舍。于是这就是执著了理,废弃了事。这就等于在“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”中,只要“是心是佛”,而不要“是心作佛”。佛的话,你只承认了一半“是心是佛”,这是理,这是性德。你死守住这个理,但对于“是心作佛”呢?这是修德,则不要了。这就是执理废事,佛说的话被你砍掉了一半。你既然废了事,把佛的话砍掉了一半,你所执的这个“理”,就不可能是圆满圆融的理。同时你认为已明白的这个“理”,也没有真明白。实际上,理事不二,本来不是对立的。所以《要解》说:“若达全事即理,则取亦即理,舍亦即理,一取一舍无非法界。”如果能够通达信受前面说过的“全事即理”的道理,那么你取,取也是合于理体,合于如,合于相,合于第一义谛的;你舍,舍也是合于理,合于第一义谛,合补于如实相。一取一舍都是般若的大用,于是就纵横自在,取舍自如了。所以舍秽土你只管舍,求生净土,你只管求,这即是真如实相,即是第一义谛。所以说“一取一舍无非法界”。莲宗祖师道绰大师曾说:“若始学者,未能破相,但能依相专至,无不往生,不须疑也。”这即是说你还未能破相,那你就先别管着相不着相。只是专心去念佛,决定往生。所以第一步你先不要求离相,你就是深信切愿老实念佛。你就这么念,你就往生。这是大祖师的话,所以就是这么直截了当。